陕西克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陕西省司法厅直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十八人,律师助理及行政辅助人员十余人,均接受过高等法律教育,其中有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副教授资历多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五人。
依据法律规定并根据本所律师业务专长,克利律师事务所竭诚为社会各阶层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各类仲裁及各项非诉讼法律事务(包括法律顾问)。本所擅长业务领域包括:房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市场服务、企业改制等方面,是一个综合类的律师事务所,能为各类客户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创业以来,克利律师事务所承办过大量的经济、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代理案件涉及各级政府主要部门及各大企事业单位。其中重大或疑难案件占有较高比例。数年来,为当事人挽回各项经济损失数亿元,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本所曾代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
“老孙家”商标权纠纷案、秦始皇兵马俑“发现权”案、“西安轻工业市场”土地使用权纠纷案、刘亮“宝马”彩票案、“西北电力建设集团”股权纠纷案、“西安唐城集团”联建纠纷案,“陕西电视台”经济纠纷案,黄河厂“军代表室”存款纠纷案及大量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辩护案件,社会反响不俗。代理的西安沙尔特宝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诉讼案被中国法律网、北大法律网以成功案例收录,在法律界具有广泛的影响。同时,在非诉讼业务领域,克利律师事务所亦取得突出业绩,多年担任陕西五矿集团公司、陕西电力建设总公司、西部法制报、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城区市场服务中心、西安沙尔特宝电气公司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并入选中国农业银行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库,被西安市国资委认证为企业改制律师事务所,为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营企业改制提供法律服务。
经过我所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本所律师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律师形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个方面均有不俗表现,享誉社会各界。